河北播音与主持统考包含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包含的专业
考生报考以下对播音与主持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三、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
1、作品朗读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
作品朗读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考试内容为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考试形式为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2、新闻播报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
新闻播报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考试内容为指定新闻稿件播报,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考试形式为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3、话题评述科目的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
话题评述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内容为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考试形式为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