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录取办法
(一)各培养单位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50+-----------------×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注:管理类专业学位初试总分为300分,其他专业初试总分均为500分)
(三)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类排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名,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考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即60分以下)。
(五)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信息设置为“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及时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后,不能更改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
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考生提交定向培养单位协议书,“双少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附户口本户主2页及本人1页复印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提交相关协议书(以上协议书为一式三份),于6月1日前以邮政快递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档案及录取通知书
考生在各培养单位领取《广西师范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函》。我校将于6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在查询到被拟录取后应及时将调档函交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将考生人事档案、政治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于6月底转到我校档案馆。经政审合格后,我校于7月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录取或档案等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拟录取须知将另行通知。
(八)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或保留学籍一年治愈后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