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五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和顺序
首先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生,其次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最后对调剂考生进行录取。同一批次调剂考生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的录取顺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须在复试工作细则中进行明确。
因放弃拟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单科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要求者。
(三)学校确定录取考生名单流程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3.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
4.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审查复试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核:
1.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准备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材料
6.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及入伍前学历有关材料原件。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7.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8.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9.签订《五邑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附加复试材料(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此外,在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