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核算方式
1.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复试成绩×95% +英语复试成绩×5% 。2.合并总成绩(百分制)
(1)中国民族器乐表演艺术、钢琴表演、电子管风琴演奏与编配、管弦乐表演艺术、艺术指导、爵士乐表演、声乐表演艺术:初试总成绩×20% +复试总成绩×80% 。
(2)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课程与教学、应用钢琴教学、艺术管理、作曲、电子音乐作曲、指挥、乐器工艺、舞蹈编导、舞蹈学:初试总成绩×30% +复试总成绩×70% 。
二、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专业复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依据各学科专业的招收预分计划,按专业复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往低录取;若专业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合并总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至计划满额。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在录取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对“各专业及研究方向预分名额”进行调配。
(四)为保证生源质量,我校有保留不录满计划的权利。
(五)录取后,考生报到时须提供本人一个月内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结果(体检表下载路径: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官网-研究生招生公告),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或录取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现实表现不符合录取要求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特别说明,基于广东省考试院的要求,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将于报到入校后三个月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全面能力复查。对于能力与水平与学校录取要求差距甚远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