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计算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总成绩×50% +复试成绩×50% 。
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以国家最低控制线316分,与其他考生一致的比例折算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英语复试成绩和专业综合复试成绩按比重折算后得出复试成绩。
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百分制并取整)=英语复试成绩×20% +专业综合复试成绩×80% 。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有关录取的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经过复试且成绩合格者,学院将发布录取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者将会被学院拟录取为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检录,通过检录后,学院统一发放《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一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云南警官学院定向培养警务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三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况,学院将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再审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