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工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调剂条件相关内容执行。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盐城工学院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工作人员登陆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各学院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并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
4.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登陆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二、录取工作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须提供资格审查阶段所有纸质原材料,我校将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综合成绩计算
MPAcc会计专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 +复试成绩/3×30%
其他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 +复试成绩/3×30%
(三)录取原则
1.各学院按各专业(研究方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其中: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