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N +(复试总成绩×0.4) /3。
其中,MPA考生N=3,其它专业考生N=5。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 各学院(中心)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含加试科目、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 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 拟录取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3.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5.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6. 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复试
1. 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还应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具体要求须在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2.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由各学院(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学院(中心)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素质测试
各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