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满分为40分,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10分)满分为60分。
1.专业综合测试
考生进行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2.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
每名考生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口语能力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察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确定;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语能力和专业英语翻译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2年以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二、录取
(一)拟录取考生成绩的计算
考生拟录取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折合后综合计算,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 ,复试成绩权重为30%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0.7+复试成绩*0.3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专业招生计划,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网站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取消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
2.无论何时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3.国家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
4.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