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复试考核方式
各招生专业结合自身特点,采取专业考核、外国语口语及听力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方式按照学院要求执行。
二、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该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50% 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自定。具体权重分配参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
以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复试方案为例:1.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50%,两者成绩合计为最终成绩。按考生最终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复试成绩或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者录取资格的考生,复试或录取资格顺延。
三、录取工作程序及办法
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报送研招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点击链接至各学院查看复试内容:https://www.bucea.edu.cn/gbjgsz/gbjxkytx/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