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方式,各专业面试拟于4月1日-4月4日进行;调剂复试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各专业方向复试细则请查阅各学院官网。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
各学院将分别公布学院复试细则,请考生前往学院官网查看。网址见附件一。
(1)资格审查:请考生根据所在类别备齐审查材料。
A.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盖齐注册章)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院系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函;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政审表。
B.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政审表。
C.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上述材料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D.全日制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就读定向硕士的证明。拟录取后需签订三方定向协议(附件二),否则录取无效。
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原件者,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标记,并做出说明和提交日期承诺,后续安排补审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旨在全面考查学生的专业、专项知识与素养、一贯表现和科研能力;考查学生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主要将自己在本科学习或工作期间的学习成绩或工作成就、所获奖项、社会实践、学术参与、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和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少于5分钟,成绩由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自述给予评定。
(3)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笔试题目设计体现综合性,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运用能力。专业面试试题,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潜质。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评定成绩满分各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体育类专项技能评定主要考察考生掌握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基本技能和运动水平的情况。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运动训练(竞赛)理论与实践、身体运动功能训练(含体能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二级学科科学学位的考生须按照专业方向进行运动专项技能测试。体育专业学位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方向考生设有专项技能测试,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进行测试评定,具体项目参见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复试细则。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社会体育指导方向考生的专项技能测试项目参见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复试细则。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方向、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的考生技能评定内容参见管理与传播学院复试细则。专业技能评定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有关专项技能评定办法请到相关学院官网查阅“本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中相关要求。
(5)英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在考生专业面试时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英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3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教育学、体育保健学或新闻学概论、新闻写作)。由研究生部组织考试。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关村医院。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二、成绩计算办法
(一)学术型研究生考生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学科所属专业方向)=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 +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其中专业笔试成绩X30% +专业面试成绩X40% )+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
2.复试成绩(术科所属专业方向)=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 +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X30% +专业面试成绩X20% +体育专项技能成绩X20% )+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
(注:术科所属专业方向指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运动训练(竞赛)理论与实践、身体运动功能训练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二级学科)
(二)专业型研究生考生复试成绩计算(含全日制与非全)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 +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X30% +专业面试成绩X20% +专业技能评定成绩X20% )+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
(三)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要除以5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最后总成绩的50% 。初试、复试的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原则上按5︰5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总成绩,并排名次,根据招生计划差额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总成绩×50% 。
点击查看附件:https://gs.cupes.edu.cn/zsgz/zstz/87fdaaa6cc5e4123a959d507cd365ce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