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一般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 -50% )。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为例,其他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70% )+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综合成绩权重(30% )。
(二)复试环节中: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单独考试属于专项招生,单独录取。
(四)一志愿考生录取
“萃英计划生”直接录取至“萃英计划”考核合格专业。其他一志愿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按总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因专业计划满额无法录取考生,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基础上,调剂至相关专业录取。
(五)调剂考生录取
1.调剂录取工作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拟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剂专业/学科相同)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优先录取。
3.其余调剂考生按照拟调剂的一级学科,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依次调剂至相关专业。
4.拟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对外公布。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