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复试成绩的使用
将复试总分和初试总分按比例折算为考生总成绩,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复试科目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成绩)×60% +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录取
依据招生计划,各院(系)按照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待录取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考生已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
3.调剂我校的拟录取考生,复试结束后2日内,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