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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多少钱 中国矿业大学奖学金包括哪些

一般多少钱

 

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包含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资助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奖学金设置情况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以当年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文件为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以当年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文件为准。
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资助金额划分为4400元/人、3300元/人、2200元/人三个档次。依当年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文件为准。
国家助学贷贷款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无限制。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地方政府资助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及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算。无限制。
西藏免补金6600元/人。无限制。
饮水、洗澡和电话费补助每生每年185元(饮水45元、洗澡80元、电话60元)。在校生25% 。
宁夏“燕宝奖学金”4000元/人(连续资助四年)以当年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文件为准。
社会资助北京市慈善协会“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3000元/人以当年北京市慈善协会通知为准。
新长城孟丽红助学金3000元/人(连续资助四年)10人。
丰利励志奖学金2000元/人50人/年。
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人20人/年(以当年孙越崎基金会通知为准)。
龙软科技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以当年中国煤炭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通知为准。
校内资助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困难,予以暂缓交纳入学费用,发放一卡通补助床上用品、爱心礼包、爱心教材等资助。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原则上本科生每人每月不高于5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不高于800元。根据当年实际勤工助学用工需求确定。
临时岗位:每小时不低于12元
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类情况,补助金额最高4000元;二类情况,补助金额最高2000元;三类情况,补助金额最高1000元。无限制。
受灾补助500-2000元不等,视学生受灾情况而定。无限制。
助优补助以实际发生费用核准,上限如下:(一)考研相关的书籍及资料费,资助金额最高300元。无限制。
(二)参加各类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资助金额最高200元。
新生冬衣补贴不高于600元/人。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比例确定。
毕业生正装补贴不高于600元/人。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应届毕业生比例确定。
寒假返乡补助不高于500元/人。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比例确定。
校内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500元;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500元;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学习优秀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元。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5% ):秀学生特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 评定;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 评定。       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35%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 评定;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学习优秀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按学生人数的25% 评定。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北京市级:1000元/人/年;校级:500元/人/年。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优秀毕业生包括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分别按照各学院本科生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人数确定。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总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总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为全国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和“一带一路”矿业高校联盟发起高校,教育部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学校的前身是焦作路矿学堂,始建于1909年。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1938年,学校西迁并与东北大学、北洋大学、北平大学的工学院联合组建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年,焦作工学院复校并于 1949年回迁焦作。1950年更名为中国矿业学院。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1970年,学校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88年,学校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1997年,成立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2003年1月,经中央编制部门批复同意,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名义办学。 2009年,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名义独立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