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3300 元/人/年,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代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1000 元。特殊情况由学校讨论决定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 无限制 |
返乡路费补贴 | 1、华东地区:最高不超过400元; | 无限制 |
2、华北、东北、华中、华南地区:最高不超过500元; |
3、西南、西北地区:最高不超过600元。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1、一等奖:5000 元 | 获一等奖学金者,学年综合分为本班级或本专业前2%; |
2、二等奖:3500 元 | 获二等奖学金者,学年综合分为本班级或本专业前10%; |
3、三等奖:2000 元 | 获三等奖学金者,学年综合分为本班级或本专业前30% |
4、中外合作的高收费专业为一等奖:9000 元;二等奖:5000 元;三等奖: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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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学金 | 200-10000元不等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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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1、校内固定岗位原则上按月计酬,每月40 个工时的酬金参照上海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适当上下浮动。 | 按照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 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20 工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
2、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标准参照上海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 |
3、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
4、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校外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
学费减免 | 减免额度不大于学生应实际缴纳的金额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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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及教委下达名额确定 |
社会类奖助学金 | 资助金额根据不同的奖项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根据不同奖项的评审要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