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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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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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3档,一档22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400元/年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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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6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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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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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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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人数确定 |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就业人数确定 |
校内资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视具体情况而定,每生每年一般最高不超过当学年学费。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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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奖学金 | 一等8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 一等奖学金按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3% 比例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5% 比例评定;三等奖学金按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7% 比例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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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助学金 | 一档:800;二档1000;三档1200。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同一学年内,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中的一项,不得再申请校级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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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3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约200个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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