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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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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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一等级4000元二等级3000元三等级2000元 |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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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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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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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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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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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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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根据拨付资金及新疆籍困难学生实际,制定资助标准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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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特等奖8000元/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 |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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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学校助学金 | 一等级4000元二等级3000元三等级2000元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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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生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补充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资助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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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助学金 | 最高奖励5000元/人 | 按社会助学金设立确定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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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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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奖学金 | 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奖学金600元;单项优秀奖学金300元 | 全校参评学生人数的30% ,其中一等奖学金占2.5% ,二等奖学金占7.5% ,三等奖学金占10% ,单项奖学金占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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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班集体 | 60元/人(以班级人数计) | 按二级学院学生人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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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宁奖学金 | 个人奖金为每人8000元;集体奖参与人员每人最高5000元,单项总额20000元为限。 | 5名个人或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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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奖学金 | 最高奖励10000元/人 | 按社会奖学金设立确定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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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工之星 | 1.“自强之星”、“学术之星”、“文体之星”、“志愿之星”:4800元/人/奖;提名奖2000元/人/奖;2.“团队之星”8000元/队、提名奖2000元/队; | 5名“莞工之星”(包含个人和团体)和5名“莞工之星”提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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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奖学金 | 1.考入985院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者,奖励2000元/人;2.考入其他院校者,奖励1000元/人 | 根据当年考研情况设立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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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奖学金 | 1.对在校内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一次性发放补助人民币 10000 元;2.对在校内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每人一次性发放补助人民币 8000 元;3.对新疆、西藏等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每人一次性发放补助人民币 12000 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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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6.4元,每月不超过525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6.4元 | 约2000个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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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 减免2000—6000元 | 按政策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