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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山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章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21〕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3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南路34号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2873889、2873880  传真:0351—2873765

网址:www.sxpolice.org

二、基本原则

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扩招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扩招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扩招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审定扩招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工作方案,确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制订扩招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命题与考务、资格审查、录取、后勤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组、保卫和纪检等工作组,在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扩招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务。

四、招生计划和教学管理

2021年学院高职扩招计划如下表,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我院高职扩招录取考生教学管理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编班教学,原则上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采用全日制在校教学管理方式;对社会考生、退役军人采用“线上教学和线下集中授课相结合”等弹性教学管理方式,最长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

序号

招生专业

基本学制

学费(元/学年)

招生计划(人)

1

法律事务

3年

4600

500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本次专项考试仅限于取得山西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须参加2021年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已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但未被任何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使用原报名信息直接向学院报名参加高职扩招考试。

六、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参加学院高职扩招考试。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现场确认以及体检等报名程序须按照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的《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要求完成。

(二)考生在各地招办报名结束后,及时登录学院网站:www.sxpolice.org“招生就业”专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或通过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sxjyzsjy”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三)考生打印已填好的《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登记表》并在“本人签名”处手写签名确认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有效,若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此表在考生参加考试时提交。

七、考试选拔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测试、面试)时要出示近14天行程码、本人健康码绿码。如考生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在考试(测试、面试)时须持有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为阳性或行程码、健康码有异常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扩招考试(测试、面试)。

(一)选拔办法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文化素质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以面试(含心理测试)的方式进行,具有实践经历人员只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含语文、政治、法律常识。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考试:分值评定,其中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退役军人等技能拔尖人才,学院予以免试录取。

(二)命题范围

1、命题: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学院扩招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

职业技能依据相应专业学生特点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内容包括:(1)、思想意识、法律观念;(2)、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3)、专业兴趣、职业取向;(4)、心理素质、个人特长等。

(三)成绩核定

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成绩。

八、录取

(一)学院根据测试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合格标准),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二)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三)每名考生只能被录取一次,不能由多所院校录取。

(四)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核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若考生本人在高职扩招期间同时报考并被其它同类院校录取,学院将不予办理其录取手续,所有责任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考生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体格检查和考核进行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为保证扩招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 0351—2873781    举报信箱: 设在综合楼

(二)扩招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凡在扩招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本章程由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