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4宁波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有8000、20000元/生/学年等不同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有8000、10000元/生/学年等不同标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有14000、15000、16600、32000、51200元/生/学年等不同标准。以下是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消息为准。
一、宁波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
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  | 类型  | 学制(年)  | 学费(元/生·学年)  | 学习方式  | 
旅游管理(中法合作)  | 学术型  | 3  | 20000  | 全日制  | 
其他  | 3  | 8000  | ||
临床医学  | 专业学位  | 3  | 10000  | |
艺术硕士  | 3  | 10000  | ||
其他  | 2.5/3  | 8000  | ||
工商管理(MBA)  | 专业学位  | 2.5  | 51200  | 非全日制  | 
金融  | 2.5  | 32000  | ||
会计  | 2.5  | 32000  | ||
公共管理(MPA)  | 2.5  | 22400  | ||
旅游管理(MTA)  | 2.5  | 20000  | ||
法律(非法学)  | 3  | 16600  | ||
法律(法学)  | 2.5  | |||
体育教学  | 3  | 14000  | ||
机械  | 3  | 15000  | ||
电子信息  | 3  | 15000  | ||
土木水利  | 3  | 15000  | ||
新闻与传播  | 3  | 15000  | 
二、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类别  | 奖励/资助等级和金额(元)  | 比例  | 备注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年  | ||||
新生学业奖学金  | 不分等级  | 8000/年  | |||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2000/年  | 20%  | ||
二等  | 8000/年  | 60%  | |||
三等  | 6000/年  | 20%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年  | 100%  |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 ||
港澳台学生政府奖学金  | 30000/年  | ||||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 特等奖  | 6500  | |||
一等奖  | 2500  | ||||
二等奖  | 2000  | ||||
三等奖  | 1500  | ||||
优秀奖  | 1000  | ||||
自强成才奖  | 3000  | ||||
绣山清寒奖助基金  | 5000/年  | 22名  | |||
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  | 6000/年  | 80名  | |||
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  | 8000/年  | 15名  | |||
“三助”岗位津贴  | 助教  | 450/月  | 100%  | 一年级,按每年8个月资助  | |
助研  | “双一流”学科  | 600/月  | 100%  | 按每年12个月资助  | |
其他学科  | 300/月  | ||||
助管  | 450/月  | 2%  | 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2% 以内,按每年8个月资助  | ||
助理辅导员  | 1800/月  | 0.5%  | 每年按10个月资助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不高于2000/次  | 不高于4000/学年  | |||
助学贷款  | 不高于16000/年  |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 |||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不高于16000/年  |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不高于16000/年  | 参考最新上级文件  | |||
大病医疗救助金  | 不高于20000/次  | 累计不高于50000/生  | |||
研究生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硕博)
类别  | 奖励金额 (元/项)  | 名额  | 备注  | 
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 /  | 原则上不超过50项实际获奖成果平分18万元奖金  | |
“卓越”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  | 30000  | 10  |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限额推荐  | 
“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 300-200000  | 根据实际成果数奖励  | |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5000-12000  | 各专项立项数一般不少于30项  | 分为学博专项和学硕专项  | 
“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 5000  | 根据团省委规定  | 部分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1:1配套资助  |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 理工农医类10000,人文社科类5000。  | 每年30项左右  | 面向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 
研究生出国(境)资助标准
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出国(境)交换学习、访学交流、课题研修或国际会议等,可以根据项目的类别、时间跨度与国家/地区的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资助。资助基本标准如下:
资助类别  | 资助项目  | 港澳台地区  | 亚洲国家或地区  | 其他国家或地区  | 
A  | 国(境)外高校寒暑期学校和短期课题研修(不少于四周)(元/次/人)  | 10000  | 10000  | 15000  | 
B  |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访学交流、课题研究、国际组织实习(一般为一学期)(元/次/人)  | 25000  | 25000  | 40000  | 
C  | 国(境)外高校交换学习、课题研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一般为一学年)(元/次/人)  | 40000  | 40000  | 50000  | 
1.赴全球综合排名前30或专业排名前20的国(境)外高校研修学习的研究生可额外申请资助(大学综合与专业排名参考ARWU、THE、QS、U.S. News公布的近三年内的最高排名),在以上标准上,补齐最高金额至本条标准。学生只能享受1次按照本条标准的资助。出国(境)人选和金额由学院、国际处或港澳台办公室审核认定。具体分为以下2类情况:
(1)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本学科专业课程的学生(语言文化课程除外),可申请资助一个学期的学费(依据外方院校的学费清单)和一次性往返机票费用(不超过1万元),资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
(2)选派至国(境)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本学科专业或课题研究,并在研修期间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者所在国(境)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宁波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的学生,可申请资助以下2档的资助。论文的投稿时间要求是学生在国(境)外期间;已毕业学生可申请资助。第1档:资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科研成果要求:发表Nature/Science/Cell期刊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排名前二的共同第一作者。第2档:资助总额不超过12万元。科研成果要求:发表中科院大小类分区为一区的期刊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
2. 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由学校资助一次性往返机票费用(不超过1万元)和国(境)外住宿费、城市间公共交通费等费用(总额不超过3千元),费用要求一次性报销。鼓励导师积极支持学生科研交流工作,有条件的导师可从课题经费中对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给予一定资助。
3. 此外,宁波帮人士捐助的访学基金也为研究生提供各类资助,如刘孔爱菊学生海外访学基金为5万/人/学期,包玉刚海外青年交流基金为2万/人/学期,王宽诚幸福基金海外访学专项为1万/人/学期。
注:所有奖助政策,以学校最新文件为依据。除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外,其他项目资助对象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