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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

2023年苏州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试安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苏州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江苏省共建高校,也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体育专项运动和民族传统体育的训练、教学、科研、竞赛组织管理,以及健身指导、武术表演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公办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项目、计划、范围

1.招生项目和计划

2.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高考报名。

2.排球、现代五项、蹼泳、跆拳道项目需具备国家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其它项目需具备国家二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4.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四、报名缴费

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报名。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招生项目一致,且符合我校要求。

五、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具体考试安排以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

六、录取政策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生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划定。对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现代五项、技巧、体操、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专项成绩不低于60分,蹼泳专项成绩不低于90分。

在文化成绩、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计算综合分,即综合分=(文化成绩/6)×30% +体育专项成绩×70% 。

学校根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提供的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按招生计划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对于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

拟录取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suda.edu.cn

咨询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微信公众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九、其他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预交学费5300元/生•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