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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工作章程

黑龙江省教育厅: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百所骨干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验收优秀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中国中铁国际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黑龙江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设施人才培训中心”、全国文明单位、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1年扩招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国标代码:12907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

二、招生原则

扩招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三、机构设置

学院扩招工作领导组

组 长: 王彦飞、李  颖

成 员:刘晓敏、王果隆、崔玉波、孟维军、王秋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工作机构:

    1、疫情防控组

组 长:付  旭

组 员:张薇娜、尹  航、林玉杰、刘亚贤、王  璐

负责扩招工作全程疫情防控,确保扩招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开展。

2、录取组

组 长:杜秉洲

组 员:王  健、王  升、韩葛亮、孙  丰

负责录取、数据处理及上报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3、考试考场组

组 长:王雯渤

组 员:胡彦杰、刘  宇、赵立冬、张  冰、王天一、

王 磊、王  璐、王鸣爽、姚红雪

负责考(测)试出题、考场组织、考试实施。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包永刚

组 员:杨伟国、李  平

负责考试期间用餐、所需用品购买、校园卫生。

5、安保组

组 长:张剑超

组 员:张  鹏

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障、试卷安全,防考生作弊检测等工作。

6、宣传组

组 长:王志刚

组 员:刘文萃

负责考试期间的宣传、胸牌制作、新闻公布。

7、信息公布组

组长:李 强

组员:郑智钊、修建文

负责招生信息、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的网上公布。

四、报考条件、报名方法及志愿填报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2021年高职专项扩招有关文件执行。

五、招生计划与专业

招生专业为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各专业计划数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六、考试形式

采取线上分类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1)若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数,则采用综合素质测试为考核依据,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若报名人数高于计划数,采用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委托第三方命题、阅卷。其中:文化课考试总分100分,包含数学、语文、英语三科(不设其他语种考试)。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为参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录取原则:按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

采用综合素质测试为考核依据,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考试时间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退役军人、农民工等

文化课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

11月13日上午9:00-9:40

11月13日下午13:30-15:30

11月13日下午13:30-15:30

八、录取及报到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院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我院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有关生源信息至省招生考试院。

九、培养模式

采取学分制管理,采取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多元化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具体以学院出台的有关教学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相关专业学费6000元/年。

通过扩招录取的在籍在校学生可依据学院的相关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方式,参评国家资助项目和学院资助项目。

具体流程:自愿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进入学院贫困数据库—在班级或专业中参评资助项目—分院、学院二级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人选—发放资助金。

十一、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51893230、51893286

学院网址:http://www.htxy.org.cn/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