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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章程

2021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松江区中山二路 658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 符合毕业要求, 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校长办公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统一领导学校招生 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 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1 年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含保送和免试):

专业

招生计划

高中(中职) 毕业生

(第 1 类)

退役军人  (第 2 类)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高素质

农民等   (第 3 类)

园艺技术

100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100

环境工程技术

90

10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0〕 44 号)和《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 教委学〔2021〕 33 号) 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 可报 考我校 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考生须据实上报 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 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 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测试日期: 10 月 10 日

测试地点: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水产路 2859 号)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以志愿填报时所选时间段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一、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 个人 三等奖(含) 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 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保  送资格。

二、 作为录取依据的测试总分(满分 400 分) =文化素质 (满分

100 分) +职业技能 (满分 300 分) 组成。文化素质不单独组织考 试, 各类考生直接赋分的分值与依据详见下表。职业技能考试由 各招生院校联合命题, 共同组织实施, 未获得保送资格和免试资 格的考生须于 10 月 10 日参加此项考试,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科目

第 1 类考生

第 2、3 类考生

文化素质  (满分 100)

取得高中(中职)毕业证书: 100 分

无高中(中职) 毕业证书者, 提供语 数外学考成绩:

3 门均合格: 100 分

1 门不合格: 90 分

2 门不合格: 80 分

3 门不合格: 70 分 无学考成绩: 70 分

免试   (100 分)

职业技能    (满分 300 分)

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 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

三、取得中级及以上招生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含新型职业农 民认证证书) 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计为 300 分。

四、按专业志愿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 序择优录取。 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测

试成绩。

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 180 分。

六、 未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取得 有效成绩,方具备录取资格。

十三、 学费标准

园艺技术、农业经济管理每生每学年 2500 元 (沪教委财【2011】 11 号)

环境工程技术每生每学年 7500 元 (沪价行【2000】 120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 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 时, 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 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 接受学院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77226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s://www.shafc.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zsxx.shafc.edu.cn/

咨询电话: 021-57811385、67726534

十七、其他须知

一、保送及免试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 9 月 8 日 9 点-9 日

12 点 将 保 送 及 免 试 材 料 按 要 求 (详 见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s://zsxx.shafc.edu.cn/) 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zsb@shafc.edu.cn),经审核通过后, 9 月 18 日官网公布资格名

单。

二、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 9 月 30 日 15: 00 起登录指定网 站 (网址: https://zs.shjgu.edu.cn)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 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

三、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本次录取的考生全部走读。

四、2021 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 凡 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本章程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