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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

依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本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12号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拟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拟招生人数

1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500113

50

2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150

3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80

4

歌舞表演

550206

30

5

新闻采编与制作

560205

50

具体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为准。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10 月 18日-24 日(每天 8:00-20:00),报名网址为 https://sz.jseea.cn,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

2.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江苏市户籍考生带户口本、非江苏省户籍考生带6个月以上在江苏企业的劳动合同证明,前往江南影视艺术职业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拟定:10月28日-10月30日。

五、考试形式及安排

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11月,具体要求确定后将通知考生,并在我校官网公示。

六、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七、录取规则

1.学院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所有考生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取得人社部、教育部认可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试入学。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授课形式

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推行学分制改革,实行两种教学模式。课程体系包括专业核心课程、综合素质课程和实践技能课程等,教学总课时不低于 2500学时。

九、教学安排

学制三年,实施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制,最长修业年限可延长至六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需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授课地点以学校为主。

十、学费标准

1.学费:以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2.住宿费:1200元—1500元/年。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面向社会人员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申诉电话:0510-85551088。

2.凡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另外,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5551188、85551881

学校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12号

校园网:www.jnys.cn

十三、章程解释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