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我校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 〔2021〕154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扩招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我校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考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守住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设东、西两个校区。学校国标代码:12747;在豫招生代码:6175。
第五条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药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民族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设置本专科专业86个(不含专业方向),其中本科专业48个,高职高专专业44个,初步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八条 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专业附后。
第十条 考生于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登录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招志愿填报系统(https://c8.rabbitpre.com/m2/aUe1ZjbIEO#163728240846110)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
第十一条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不同群体考生的要求,对考生免予文化知识考试,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建立面试题库,分专业进行,并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按照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程序予以免试录取。考核地点设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
第四章 命题与考试
第十二条 命题与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
职业技能测试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建立面试题库,分专业进行,满分350分。
(二)考试
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时间定为2021年12月10 日(周五)。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学校对报考学生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2021年我校专科专业收费标准
普通专科:理工类11000元/年/生,文管及经济类10500元/年/生。
住宿费:145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
(一)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学校奖学金:
1.凡学年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者(含95分,且符合评选条件),均可获得特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
2.一等奖学金1200元;
3.二等奖学金1000元;
4.三等奖学金600元。
(二)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学年。
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事项,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生(在校学习期间无利息)。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或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报酬。
第二十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第七章 疫情防控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为保护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正常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此防疫防控要求。
1.提前准备以下材料:a.防疫行程卡;b.足够的个人使用口罩;c.个人洗手液等其他必备防疫用品等。
2.下列情况者暂不得报到入校考试:(1).报到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者;(2).出现感冒、发烧、咳嗽、乏力、咽痛、腹泻以及其他身体不适等病状。有此类情况者,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学校将实施特殊考核。
3.考生须按照指定路线进出校园,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得在校园内随意走动。考核结束后须立即离校,不得逗留。陪同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4.学校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5.为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健康安全,除核验身份等必要环节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策,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不扎堆、不聚集。
6.考生若在考前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上报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做好防护措施后就诊。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考务工作人员,并按我校防控应急预案接受相关处置。
7.考生要加强旅行途中自我防护,乘坐火车、飞机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减少进食,尽星避免脱口罩:途中尽呈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密切留意周围旅客的健康状况,尽可能选择靠窗座位,并减少来回走动。
8.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或遇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学校考核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启用备用方案,具体方案将通过学校官网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部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85011888。地址:郑州市新郑新村镇107国道路东(西校区);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邮编:451100。学校招生信息公布网站:http://zsb.zzgyxy.com,学校网址:https://www.zzuit.edu.cn/info/1074/8208.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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