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修订版)
为贯彻教育部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落实高校的防疫责任,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并报四川省及山东省考试主管部门同意,现对我校2020年山东省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简章修订如下:
一、招考对象
已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并缴费的考生。
二、招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表演(配音方向)、表演(时尚演艺方向)、表演(影视创作方向)、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游戏竞技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方式:一次性网络考试(实时在线录制并提交视频作品)
2、 考试系统:小艺帮APP
3、 考试时间:
考试模拟及预约:4月11日08:00-4月16日24:00
正式考试:请务必在以下时间段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
4月17日08:00——4月17日20:00
4月18日08:00——4月18日20:00
四、网络考试须知
1、考生网上报名和考试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该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说明事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交费,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最终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本简章中涉及的网络考试,考生一律只能在我院指定考试系统小艺帮APP中完成,考生须在规定日期、报考专业限定时长内完成考试科目的在线实时录制并按要求提交考试视频作品,成功提交视频作品后才视为最终考试完成。
3.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务必提前下载小艺帮APP,并认真阅读相关考试须知。在小艺帮APP系统中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注册、审核、认证、签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2020考试承诺书》、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
4.模拟测试可以多次进行,但正式考试系统中每位考生每个科目仅允许进行三次视频录制,录制结束选择其中一个进行上传。请各位考生严格按我院官方公布的时间进入系统参加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正式考试当天不再开放模拟测试,错过时间责任自负。
5.每段视频录制时长不能超过专业规定时间,到达规定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每位考生单科考试须在2小时之内完成该专业的在线视频录制并提交,逾期将视为考生本人自愿弃考。
6.凡参与该省外艺术类专业网上报考者,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考试方式、录取原则、考试要求等有关规定。
7.考生应在考试前准备好电量充足、网络畅通、声画正常的拍摄设备,在安静的录制环境下完成考试,确保所提交的视频能够正常播放声画。
8.正式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所有视频中均只能出现考生一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视频中均不得含有姓名、省份、报名号、中学等考生个人相关信息,也不得有任何可能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场景、镜头,提示性的文字、图案、背景、声音等,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并取消考试成绩。
9.具体视频录制的声画质、录制时长、横竖屏、景别、提交时间、考生服装、妆容、发型等要求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中有关各招考专业的具体考试要求。不按专业要求参加考试,造成成绩无效者,责任自负。
10.考生提交的所有作品,思想必须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
11.作品提交及考试期间,我校将对所有考生使用人脸活体识别系统进行信息核验。新生入学时,我校还将举行专业成绩复试,对被录取的考生进行信息识别及新生资格复查。若发现与考生所提交的考试资料不符或差别较大,将被视为高考作弊作退学处理。
12.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成绩则按0分处理。一旦发现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向有关兄弟院校进行通报。凡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考试内容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自我推荐内容:身高、体重、兴趣爱好、报考本校本专业的原因、专业学习经历、未来发展规划;
科目二:自备稿件朗诵
考试内容:题材为现代诗歌或散文(无背景配乐,脱稿朗诵)
科目三:才艺展示
考试内容:声乐(要求清唱)、器乐、形体(如:舞蹈、武术、艺术体操...可配乐、可配必需表演展示器材)等非语言类才艺展示,任选其一。
科目四:上镜形象考核
考试内容:按系统指令操作完成
科目五:指定新闻稿件播读
科目六:命题模拟主持(无背景配乐,脱稿主持)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90秒)、自备稿件朗诵(90秒)、才艺展示(60秒),指定新闻稿件播读和命题模拟主持考试时长见所抽题目要求。
3、计分标准:
科目一至三环节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科目四至六各环节满分为100分,科目四至六环节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 考试环节需要考生全程面对镜头站立。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五官不能有遮挡,不能带浓妆。建议考生录制视频时,选择较为正式的服装,全身录制时建议女生穿高跟鞋。
(2) 所有视频中均只能出现考生一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也不得出现他人声音、提示等,一旦出现本段视频无效作零分处理。
(3) 录制的音质较好,能使考官准确地听清楚考生的语言表达,保持在安静的环境下进行视频录制,回音较小,能较好地表现考生的声音面貌;
(4) 在录制视频时禁止在演播室等专业场所录制,不能使用专业摄像机、单反录制,不能使用补光灯,不能使用专业话筒收音,不能使用耳机等外部设备,尽量不要以白墙为背景,可用家中电视墙、沙发墙、书柜、衣柜等为背景,以免白墙光线过强造成逆光,导致面部光线过暗,影响评判效果;考生眼睛的视线必须全程看手机摄像头的位置,不能看着手机中间位置,以免影响画面效果。
(5) 视频须为原始录制,不得做后期编辑、配音等处理,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技术美化处理画面,一旦出现按作弊处理。
(6) 自我推荐、上镜形象考核、自备稿件朗诵、指定新闻稿件播读、命题模拟主持都需要竖屏录制,腰部以上正面中近景景别;才艺展示环节需要横屏录制,全景景别。
(7) 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则成绩按0分处理。
【表演(配音方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自我推荐:身高、体重、兴趣爱好、报考本校本专业的原因、专业学习经历、未来发展规划;
科目二:自备稿件朗诵
自备稿件:题材为现代诗歌或散文(无背景配乐,脱稿朗诵)
科目三: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声乐(要求清唱)、器乐、形体(如:舞蹈、武术、艺术体操...可配乐、可配必需表演展示器材)等非语言类才艺展示,任选其一。
科目四:形象考核
按系统指令操作。
科目五:指定稿件播读
科目六:命题模拟主持(无背景配乐,脱稿主持)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90秒)、自备稿件朗诵(90秒)、才艺展示(60秒),指定稿件播读和命题模拟主持时长见所抽题目要求。
3、计分标准:
科目一至三各环节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科目四至六各环节成绩满分为100分,三个环节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 考试环节需要考生全程面对镜头站立。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五官不能有遮挡,不能带浓妆。建议考生录制视频时,选择较为正式的服装,全身录制时建议女生穿高跟鞋。
(2) 所有视频中均只能出现考生一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也不得出现他人声音、提示等,一旦出现本段视频无效作零分处理。
(3) 录制的音质较好,能使考官准确地听清楚考生的语言表达,保持在安静的环境下进行视频录制,回音较小,能较好地表现考生的声音面貌;
(4) 在录制视频时禁止在演播室等专业场所录制,不能使用专业摄像机、单反录制,不能使用补光灯,不能使用专业话筒收音,不能使用耳机等外部设备,尽量不要以白墙为背景,可用家中电视墙、沙发墙、书柜、衣柜等为背景,以免白墙光线过强造成逆光,导致面部光线过暗,影响评判效果;考生眼睛的视线必须全程看手机摄像头的位置,不能看着手机中间位置,以免影响画面效果。
(5) 视频须为原始录制,不得做后期编辑、配音等处理,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技术美化处理画面,一旦出现按作弊处理。
(6) 自我推荐、自备稿件朗诵、指定新闻稿件播读、命题模拟主持都需要竖屏录制,腰部以上正面中近景景别;才艺展示环节需要横屏录制,全景景别。
(7) 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则成绩按0分处理。
【表演】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体重、兴趣爱好、报考本校本专业的原因、专业学习经历、未来发展规划;
科目二:朗诵(自备)
自备文学作品,散文、寓言、小说片段、诗歌、人物独白等
科目三:形体展示(自备)
自备作品,舞蹈、武术、健美操、街舞等
科目四:声乐(自备)
自备作品,民歌、通俗歌曲、美声等
科目五:上镜
考生的五官体型,根据语音提示,竖屏拍摄正面半身、左侧半身、右侧半身、正面全身4个视频镜头,每个镜头保持约5秒。
科目六:台词(指定稿件)
根据内容进行人物语言、声音造型展示。
科目七:命题即兴表演
考生根据题目即兴表演完成人物创造。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限时1分钟);科目一至科目四限时3分钟;科目五至科目七限时3分钟。考生须在2小时内完成所报专业全部考试科目的视频录制。
3、计分标准:
科目二至四环节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科目五至七各环节成绩满分为100分,三个环节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 考生素颜参加录制考试(不允许化妆、美颜、特效)。
(2) 表演考生“朗诵”、“声乐”科目录制时,五官不能遮挡,声音洪亮清晰,着装得体大方;“形体展示”科目录制时不允许奇装异服,能够体现个性为佳。
【表演(时尚演艺方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内容一:身高、体重、三围、肩宽、上、下身比例、兴趣爱好、报考本校本专业的初衷、专业学习经历、未来发展方向。
内容二:面部形象测试(按系统指令操作)
科目二:专业素质测试
(1)形体测试
着泳装(女生须着比基尼款)、赤脚、双膝双腿紧靠直立,全身画面。
(2)手形测试
双手举在胸前、五指伸直、分开,正、背面分别展示,每一面各停留3秒,不得佩戴手表、戒指等饰物。
(3)步态展示
着泳装(女生须比基尼款),穿鞋(女生须穿高跟鞋、男生为皮鞋)正对镜头直线行走往返两次(行走路径长度为8米左右),音乐自备,录制时长约为20秒(舞台定点造型及转体不做要求,可以不展示。)
科目三:艺术素质测试
才艺展示(类型不限)
2、考试时长:
基本条件测试(限90秒内)、专业素质测试(限180秒内)、艺术素质测试(限30秒内)。
3、计分标准:
基本条件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50分,艺术素质测试满分50分。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 考生全部要求素颜出镜,女生发型为高马尾束发(短发则要求露双耳),男生发型干净、整洁、露双耳,前额不能有太多遮挡。面部形象测试中不得佩戴口罩和眼镜。
(2) 所报形体数据均为紧身净体测量数据(无鞋、无外衣进行测量,形体数据计量单位为cm)
(3) 所有动作请严格按照考试系统提示口令完成。
(4) 科目一中面部形象测试录制画面为胸部以上的头部近景特写,请用手机竖屏录制;科目二中全身形体及步态展示必须为竖屏录制,科目三横屏或坚屏自选。
(5) 视频录制要求按科目分为三段录制,每一科目中的内容须连续录制、不可间断(包括科目二中的穿鞋在内);录制环境须相对安静且光线充足。
(6) 身高要求:男178-193CM 女165-183CM
【表演(影视创作方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体重、兴趣爱好、报考本校本专业的原因、专业学习经历、未来发展规划;
科目二:根据所抽题目编讲故事
系统随机抽题,考生作答。
2、考试时长:
考试总时长为10分钟。自我推荐(限1分钟),编讲故事(准备时间5分钟,正式作答限4分钟)
3、计分标准:
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考生录制视频需在安静室内完成,近景拍摄,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不允许有其他人和其它声音涉入,不允许美颜,不允许对视频做剪辑处理,要求原画质。
(2)准备时间和正式考试要求全程录像,不能离开画面。
【舞蹈表演】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性别,体重,民族,兴趣爱好,报考本专业的原因,曾经获奖或参加过的比赛、活动,及大学职业规划,中专\普高、学习舞蹈时长。
科目二:基本功测试
女生必须展示项目:竖叉;横叉;下腰;搬腿前旁后;小跳;中跳;大跳;四位转;平转;个人技巧展示(展示以上未涉及技术技巧)
男生必须展示项目:竖叉;横叉;下腰;小跳;双飞燕;飞脚;趱步;摆腿跳;四位转;平转;个人技巧展示(展示以上未涉及技术技巧)
科目三:舞蹈自选片段展示
自备音乐,风格不限,可化妆、穿服装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时长1分钟以内);基本功测试(时长3分钟以内);舞蹈自选片段展示(时长2分钟以内)
3、计分标准:
科目二和科目三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 着装要求:基本功测试时女生盘头、可化妆、穿体操服、舞鞋;男生漏出五官、穿紧身服、舞鞋;
(2) 场地要求:空地、录制背景干净、光线充足,避免光线不足或曝光过渡,导致画面过暗或过强,影响评判效果。
(3) 自我推荐环节:横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胸部以上的中近景。需要考生全程面对镜头站立,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达到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五官不能有遮挡,可化妆。
(4)基本功测试和舞蹈自选片段展示环节:横屏录制,录像景别为全景,需要考生注意在舞蹈过程中,不能跳出画面以外,出框将不计成绩;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达到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可化妆;考生自备音乐。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性别,体重,民族,兴趣爱好,学习经历,报考本专业的原因,曾经获奖或参加过的比赛、活动,及大学职业规划。
科目二:身体基本素质能力测试
必须展示项目:三面叉、小跳、平转
科目三:剧目展示
拉丁舞或摩登舞,可以融合其它舞种,体育舞蹈部分不得少于60% ,自备音乐,可穿服装、可化妆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时长1分钟以内)、身体基本素质能力测试(时长1分钟以内)、剧目展示(时长60-90秒以内)
3、计分标准:
科目二和科目三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 着装要求:身体基本素质能力测试中女生盘头、着练习服、软底舞鞋;男生漏出五官、着练习服、软底舞鞋;剧目展示可穿服装、可化妆
(2) 场地要求:空地、录制背景干净、光线充足,避免光线不足或曝光过渡,导致画面过暗或过强,影响评判效果。
(3) 自我推荐环节:横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胸部以上的中近景。需要考生全程面对镜头站立,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达到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五官不能有遮挡,可化妆。
(4) 身体素质能力测试和剧目展示环节:横屏录制,录像景别为全景,需要考生注意在舞蹈过程中,不能跳出画面以外,出框将不计成绩;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达到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可化妆;考生自备音乐。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性别,体重,民族,兴趣爱好,报考本专业的原因,系统学习音乐的简介、对音乐表演专业的了解、曾经获奖或参加过的比赛、活动,及大学职业规划。
科目二:声乐演唱
考生(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或流行演唱),先报歌曲名称,再背谱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自备伴奏)。
科目三:视唱练耳
系统随机抽取一份乐谱,学生演唱,简谱视唱和五线谱视唱各1条。
科目四:基本乐理
口试基本乐理题。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限时90秒;声乐演唱:限时5分钟;视唱练耳:限时4分钟;基本乐理:限时3分钟。
3、计分标准:
声乐演唱满分2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60分,基本乐理满分为40分,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正式考试时,竖屏正面全身拍摄,声乐演唱限时5分钟(整个考试过程的音视频分为连续的、不间断的三部分:第一部分演唱前要有连续5秒的考生整个面部清晰图像;第二部分是先报告歌曲名称,再背谱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自备伴奏),视频中始终是考生正面全身图像,且图像清晰;第三部分是演唱结束时再有连续5秒的考生整个面部清晰图像)。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2)视唱练耳:会先听到标准音,标准音结束后开始正式演唱,演唱限时4分钟。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4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乐谱可通过上下滑动屏幕进行翻页。
(3)基本乐理:
①横屏拍摄,口试答题限时3分钟。答题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②答题时请将所抽题套数和答案一起念出来。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性别,体重,民族,兴趣爱好,报考本专业的原因,系统学习音乐的简介、对音乐表演专业的了解、曾经获奖或参加过的比赛、活动,及大学职业规划。
科目二:钢琴演奏
考生先报钢琴曲目名称,再背谱完整弹奏一首乐曲(中、外乐曲均可)。
科目三:视唱练耳
系统随机抽取一份乐谱,学生演唱,简谱视唱和五线谱视唱各1条。
科目四:基本乐理
口试基本乐理题。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限时90秒;钢琴演奏:限时5分钟;视唱练耳:限时4分钟;基本乐理:限时3分钟
3、计分标准:
钢琴演奏满分20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60分,基本乐理满分为40分,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钢琴演奏:正式考试时,竖屏拍摄,限时5分钟(整个考试过程的音视频分为连续的、不间断的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弹奏前前要有连续5秒的考生整个面部清晰图像;第二部分是报钢琴曲目名称并背谱弹奏作品,视频中有考生脸部右侧和双手弹奏键盘的图像,且图像清晰;第三部分是弹奏结束时再有连续5秒的考生整个面部清晰图像)。演奏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2)视唱练耳:会先听到标准音,标准音结束后开始正式演唱,演唱限时4分钟。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4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乐谱可通过上下滑动屏幕进行翻页。
(3)基本乐理:
①横屏拍摄,口试答题限时3分钟。答题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②答题时请将所抽题套数和答案一起念出来。
【影视摄影与制作】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内容只需要包含身高、体重、兴趣特长及爱好,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目的以及对本专业的理解和认识,不能包含任何个人信息。
科目二:专业基础素养
考生根据系统所给题目(命题创意、声画组合、摄影基础知识等)的要求作答。
科目三:编讲故事
考生根据考试题目进行编讲故事阐述。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限时90秒,专业基础素养共5分钟(准备3分钟,作答限时2分钟),编讲故事限时5分钟(准备2分钟,作答限时3分钟)。
3、评分标准:
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自我推荐环节中考生面对镜头按照提示保持标准站姿,展示正面、侧面、背面(每个姿势停顿3秒),然后转身正面面对镜头(如有摄影、绘画作品可在镜头前展示),接着退后至全身,进行自我推荐,内容不能包含任何个人信息。
(2)自我推荐过程不能中断,准备时间和正式考试要求全程录像,不能离开画面。
(3)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720P以上。
【数字媒体艺术】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性别,兴趣爱好,报考本专业的原因及大学职业规划,曾经获奖或参加过的比赛、活动(如有作品可展示),才能展示(演讲、辩论、运动、校园干部、校报主编、乐队主管等方面能力展示)
科目二:故事编讲或创意速写(二选一)
按主题准备故事大纲、生动讲述故事
按主题现场速写,全程视频呈现、阐述作品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1分钟;故事编讲或创意速写准备时间10分钟,故事编讲考试时间:5分钟;创意速写考试时间:10分钟。
3、计分标准:
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全景画面,面容和身体在镜头内清晰明辨。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竞技方向)】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性别,兴趣爱好,报考本专业的原因及大学职业规划,曾经获奖或参加过的比赛、活动(如有作品可展示),才能展示(电竞项目偏好、电竞赛事解说、赛事活动组织或参与、演讲、辩论、运动、校园干部、校报主编、乐队主管等方面能力展示)
科目二:主观命题回答
回答有关电子竞技的常识性问题
2、考试时长:准备时间10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
3、计分标准: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全景画面,面容和身体在镜头内清晰明辨;
【空中乘务】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自我推荐
身高、体重、兴趣爱好、报考本校本专业的原因、专业学习经历、未来发展规划;
科目二:指定中英文广播词朗读
现场抽题、现场朗读;
科目三:仪态展示
(1)考生需按照语音提示完成肢体检查;
(2)考生需按照语音提示完成仪态展示;
(3)考生需按照语音提示完成疤痕检查;
科目四:空乘专业知识讲述
考生自行准备关于民航飞行或空乘服务相关知识内容讲述。
2、考试时长:
中文自我推荐90秒,中英文广播词60秒,仪态展示90秒,空乘专业知识讲述90秒。
3、计分标准:
自我推荐(50分)、指定中英文广播词朗读(50分)、仪态展示包括疤痕检查(100分)、专业及综合类知识讲述(100分)。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 专业知识讲述,竖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腰部以上的中近景
(2) 考试环节需要考生全程面对镜头站立,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五官不能有遮挡,不能带浓妆;
(3) 录制的音质较好,能使考官准确地听清楚考生的语言表达,保持在安静的环境下进行视频录制,回音较小,能较好地表现考生的声音面貌;
(4) 在录制视频时尽量不要以白墙为背景,可用家中电视墙、沙发墙、书柜、衣柜等为背景,以免白墙光线过强造成逆光,导致面部光线过暗,影响评判效果;
(5) 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则成绩按0分处理。
(6) 男生着短袖衬衫,长西裤。女生着短袖衬衫,正装包裙。
(7) 景别和横竖屏要求:
Ø 考生单人出镜,竖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腰部以上的中近景
Ø 自我推荐,竖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腰部以上的中近景
Ø 指定中英文广播词朗读,竖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腰部以上的中近景
Ø 仪态展示,需绕场一圈后,站、坐、蹲、走任选一项展示,横屏录制,全景景别。
【空中安全与保卫】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中文自我推荐
身高、体重、兴趣爱好、报考本校本专业的原因、专业学习经历、未来发展规划。
科目二:仪态展示
(1)考生需按照语音提示完成肢体检查;
(2)考生需按照语音提示完成仪态展示;
(3)考生需按照语音提示完成疤痕检查;
科目三:航空安全保卫专业知识讲述
讲述一个关于航空飞行安全的案例或故事
科目四:体能测试:俯卧撑35个,抱头下蹲30个
2、考试时长;
自我推荐90秒;仪态展示90秒;航空安全保卫专业知识讲述60秒
3、计分标准:
A、自我推荐(共30分)
B、仪态展示(共70分)
C、专业及综合类知识讲述(共100分)
D、体能线上考核(共100分),具体评判要求:
(1)俯卧撑支撑双手比肩略宽、双腿并拢、腰腹部紧迫用力、慢下快起;
(2)下蹲双手抱头、双脚分开与肩同宽、脚尖略内扣、收腹提臀、慢下快起。
该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4、考试要求:
(1) 考试环节需要考生全程面对镜头站立,要求:考生录制的视频画质清晰,光线充足,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五官不能有遮挡,不能带浓妆;
(2) 录制的音质较好,能使考官准确地听清楚考生的语言表达,保持在安静的环境下进行视频录制,回音较小,能较好地表现考生的声音面貌;
(3) 在录制视频时尽量不要以白墙为背景,可用家中电视墙、沙发墙、书柜、衣柜等为背景,以免白墙光线过强造成逆光,导致面部光线过暗,影响评判效果;
(4) 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必须完全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则成绩按0分处理。
(5) 景别和横竖屏要求:
Ø 考生单人出镜,竖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腰部以上的中近景。
Ø 自我推荐,竖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腰部以上的中近景
Ø 仪态展示,需绕场一圈后,站、坐、蹲、走任选一项展示,横屏录制,全景景别。
Ø 专业知识讲述,竖屏录制,录像景别为腰部以上的中近景。
Ø 体能测试中竖屏录制,景别为全景,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能走出拍摄画面、出框将不计入成绩。以上考核标准动作男女生一致,无任何差异性。
六、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及综合成绩计算原则
(一)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在省外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生源所属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及其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生源地当年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政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2、我院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均文理兼收,且招生计划的投放原则上不分文科、理科(具体情况依据各生源地的规定可作适当调整)。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学院在部分专业中按需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并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院认定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承认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联考(统考)成绩的考生,其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以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如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时,不拒录非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本着志愿优先,综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2、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定方式
我院省外招收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以我院在该省单独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为准。考生在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基础上,录取分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换算方式:
①表演、表演(配音方向)、表演(时尚演艺方向)、表演(影视创作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方向)、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 +文化折算成绩×10%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 +文化折算成绩×20%
③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游戏竞技方向)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 +文化折算成绩×30% 。
备注:
(Ⅰ)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Ⅱ)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 备注: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各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同时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3、其他:
(1)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4)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违纪、违规处理
1、正式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所有视频中均只能出现考生一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视频中均不得含有姓名、省份、报名号、中学等考生个人相关信息,也不得有任何可能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场景、镜头,提示性的文字、图案、背景、声音等,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并取消考试成绩。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艺术类录取新生进行入学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经复查确认为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八、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打印
考生于2020年7月下旬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专业成绩查询,成绩合格者在线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不再通过邮递方式寄发合格证。
九、学费及住宿费
艺术类本科学费:150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
十、其他保障
对于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确因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等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拨打电话028-87516537 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学校将指派专人进行一对一服务,确保考生顺利考试。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sfc.edu.cn
招生Q Q咨询:800138682
2020级新生QQ群:796255938
招生咨询电话:028-87512806 / 87516537
学院金牛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593号
学院安仁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安仁金山路188号 邮编:611331
十二、声明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本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它费用;对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就业处。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