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0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 6号)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部署和我省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求,选拔一批综合素质高、适合职业教育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促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考试过程中,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单招工作安
全、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黎明、王久成
副组长:张学伟
成员:张学伟、李晓峰、夏宗光、李静、管俊杰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学伟
副主任:周光宇、赫芳、汤晓伟、邢雨、刘瑞军、刘琨、白 羽、王刚、齐维义、郭景石、王婷、胡育辉、刘研、姚学峰、李立峰、王强、李亚荣、姜婷婷、侯伯民、任 刚、桂卫东
(二)工作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组、招生考试命题评卷录取组、
纪检监察组、考试考务组、面试考核组、网络安全组、财务审计组、综合服务组、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
1.招生宣传组
组长:周光宇、邢雨、刘琨
副组长:胡育辉、刘研、姚学峰、李立峰、王强、李亚荣、姜婷婷、侯伯民、刘铁明、张 振
成员: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宣传部、学生处有关工作人员、汽车分院招生办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总院负责高中生宣传和咨询接待服务工作,汽车分院负责中职对口升学考生宣传和咨询接待服务工作。受疫情影响,本次单招招生宣传和咨询接待工作,采用线上开展。
2.招生考试命题评卷录取组
组长:周光宇
副组长:朱军、韩旭
成员:总院招就处全体工作人员、汽车分院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命题教师、评卷教师的聘请;命题、评卷、录取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指导汽车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评卷、录取工作。
3.纪检监察组
组长:赫芳
副组长:倪丽萍
成员:张昆、郝 岩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工作及疫情防控方面重点环节的纪检监察。
4.考试(笔试)考务组
组长:刘瑞军
副组长:孙 彤、李云飞
成员:教务处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笔试考务组织工作。
5.面试考核组
组长:侯伯民、桂卫东
成员:中德学院、软件学院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按《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此次单独招生面试考核工作方案;负责考核点和评分标准的制定;负责选聘有关教师组成命题组,组织命题工作;负责试卷印制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面试评委的选聘;负责面试考核考务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汇总并报招就处等工作。
6.网络安全组
组长:白羽
副组长:曲大海、才涛
成员:罗鹏、孙骑、张娜
工作职责:负责总院单独招生网络报名、信息公布、系统维护及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负责指导汽车学院单独招生网络安全相关工作。
7.财务审计组
组长:王刚
副组长:张党、王弋、徐东
工作职责:负责支付宝、微信支付功能申办,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费用收支及财务审计工作。
8.综合服务组
组长:汤晓伟
成员: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车辆安排及有关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
9.安全保卫组
组长:齐维义
副组长:刘海 张全友
成员:保卫处、软件学院及汽车分院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及车辆引导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疫情防控部署和我省防控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入校检查,确保考生安全、有序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10. 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郭景石
副组长:时满龙
成员:后勤处、软件学院及汽车分院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期间校园水电保障、环境卫生、体温测试、考场消毒、医疗救护,防控物资、午餐供应等工作,工作程序符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报名截止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备注: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它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四、招生计划及志愿情况
1.有面试环节专业的志愿设置
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学前教育专业只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可填报无面试环节专业的志愿。
2.无面试环节专业的志愿设置
本次招生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设置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二)汽车分院志愿情况
1.高中生:本次招生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中职生:本次招生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阶段考试(中职生)专业调剂只能在本专业群中完成。
五、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20年 5月16日—6月12日
第二阶段2020年 8月20日—9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vtcsy.com)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二)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于2020年6 月13 日对第一阶段报名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于2020年9 月16 日对第二阶段报名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予接受报考我院
(三)报名费缴费办法
1. 通过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资格审核的考生分别于2020年 5 月16 日和8月20日登录学院报名网站(www.vtcsy.com)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20元/生。逾期未缴费者学院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考生遇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考试的,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予以退费;其他情况不予退费。
六、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
第一阶段考生于2020年 6 月19日-6月22日,第二阶段于2020年9月23日-9月26日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阶段准考证打印时间于官网另行通知。
七、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 6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学院将研究、参照《高中各科目》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大纲做为命题依据和范围;中德学院、软件学院负责各自面试命题工作;汽车分院负责其所属招生专业的命题工作。
八、考试科目、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1.高中生考试科目:文化课测试(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思想政治、英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和面试(报考中德学院专业、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
2.中职生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内容为准,并对应各工种进行)
(二)考试形式
1. 高中生考试:笔试(报考中德学院专业、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要参加面试)
2. 中职生考试:笔试、实际操作
(三)考试科目分值
1. 高中生考试
笔试:文化课(语文、数学各150分)测试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思想政治、英语、计算机基础知识各50分)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面试:100分。(中德学院专业、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
2. 中职生考试
笔试:文化素质(语文、数学)测试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总分350分。
(四)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
1. 高中生考试
笔试:2020年 6月22 日
08:30-10:30 文化课测试
11:00-12: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2020年 6月22日下午14:00-18:00
2. 中职生考试
笔试:2020年 6月22 日
08:30-10:30 文化素质测试
11: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
1. 高中生考试
笔试:2020年 9月26 日
08:30-10:30 文化课测试
11:00-12:00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2020年 9月26日下午14:00-18:00
2. 中职生考试
笔试:2020年 9月26 日
08:30-10:30 文化素质测试
11: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
(五)考试地点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汽车分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六)公布成绩时间
第一阶段于2020年6 月25 日公布成绩,第二阶段于2020年9月28日公布成绩。
九、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卷组,实行集中封闭评卷。
十、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 录取时间:第一阶段2020年 6 月25 日(同时公布录取结果),第二阶段2020年9月28日(同时公布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院将在校园网、官方微信平台公布。
2.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总分180分划定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1)总院无需面试的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笔试总成绩,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将向参加我院考试的考生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包含中德学院专业、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未录取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在公布的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专业清原则),以总成绩(中德学院、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未录取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中德学院、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录满专业进行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中德学院专业和软件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不能相互调剂)。
(3)汽车分院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笔试总成绩,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录满专业进行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
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办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
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和录取。已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对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十一、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和方式
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vtcsy.com),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第一阶段 2020年6 月25 日,第二阶段2020年9月28日)
对于在单独招生报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报考信息造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成绩的复核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第一阶段可于2020年6 月25日,第二阶段可于2020年9月28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十三、录取备案时间
学院将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备案时间第一阶段于2020年 6月27日之前,第二阶段于2020年 9月30日之前,办理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相关手续。
十四、学费的收缴及退费
学生入学后,由学院按相应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如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学,按实际入学时间(月)计算,退还相应学费差额。
以上所有报名考试时间节点,考生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vtcsy.com)查询。
申诉举报电话:024—88252529、申诉举报邮箱:szyjj@163.com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