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安排与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4月14日前,完成第一轮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4月26日前,完成第二轮录取工作,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 成绩核算方式: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折合总分数(每门合格计10分,不合格计5分)为100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考生总成绩=合格性考试折合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分) +政策加分。
第二十条 凡不统一参加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未取得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核算分数同分时,依次以合格性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合格性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对于进档考生,采用“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