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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

2023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序号

分院

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计划数

备注

1

医学院

520504

口腔医学技术

6200

25

首选物理历史均可

2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6200

20

3

520301

药学

6200

35

4

智造院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300

30

5

460103

数控技术

5300

15

6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5300

30

7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5300

40

8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5300

35

9

经管院

530605

市场营销

4700

40

1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4700

20

11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4700

25

12

540111

智慧旅游技术应用

4700

30

13

信息院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300

30

14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300

35

15

490210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5300

30

16

510203

软件技术

5300

35

17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5300

30

18

药学院

490201

药品生产技术

5300

35

19

490206

药品质量与安全

5300

30

20

490203

药物制剂技术

5300

35

21

490208

药品经营与管理

5300

20

22

490202

生物制药技术

5300

30

23

520410

中药学

6200

35

24

建工院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5300

40

25

440101

建筑设计

5300

30

26

440501

工程造价

5300

25

27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5300

35

28

50060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5300

40

29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5300

25

30

艺术院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6200

15

31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6800

25

美术类

32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6800

25

33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800

25

34

550201

音乐表演

6800

25

音乐类

注:以上专业均为三年制,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院可予以政策性加分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1至4条情形时,按照最高分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遵从“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文化素质校考和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原始分计入考生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科目合格情况折算成分数计入考生成绩,合格科目每门计10分、不合格科目每门计6分。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校考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美术、音乐专业考生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省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报考普通类、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考生成绩均须达到180分及以上(含省合格性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才可以参与我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如对学院公布的校考成绩有质疑的,请考生本人在三天内(含成绩公布当日)到校书面提出申请,进行查分核验工作,其他申请途径均无效。

第二十条 专业安排方法: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按照普通类、美术类、音乐类三类分别确定进档控制线,对于进档考生,在同类别中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如填报专业分数均不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如部分专业计划在第一轮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中已经完成,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如各类考生总分相同,则去除政策性加分后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去除政策性加分后仍相同,报考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素质校考成绩的语文和数学之和、数学、外语分别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如再相同则比较省合格性考试成绩,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如再相同则对比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已录取状态,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将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考生可查阅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