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沙洲职业工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
1.考生总成绩
普通类专业考生总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折算成绩+加分成绩。
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折算成绩+加分成绩。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折算办法: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合格=10分,不合格=3分;其它科目:合格=7分,不合格=3分”进行分值转换。
加分政策:
(1)政策性加分:1)烈士子女可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非政策性加分:1)在县(区)级以上官方机构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技能创新大赛等获奖可加10分。2)荣获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道德模范等可加10分;3)获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体育特长生可加10分;4)获官方考级机构颁发的9-10级美术、乐器、舞蹈、书法等考级证书的艺术特长生可加5分。4)有其他突出才能,经县(区)级以上官方机构认定的考生可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2.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按普通类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工科类专业:物理合格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单科顺序合格者优先;文科类专业:历史合格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单科顺序合格者优先”执行。若仍旧相同,则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若仍旧相同,则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第一轮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于4月20日9:00至15:00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录取原则和第一轮被录取的考生相同。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院在招生网上公布,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