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2023年单招计划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各考纲类、普高艺术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类别报考总人数的90% 。
(二)录取
1.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录取”原则,分普高各专业、中职各专业、普高艺术专业进行录取。由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3.在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不平衡时,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填报人数调整类别计划及分专业计划。
4.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情况,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调剂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