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类别(普高类和中职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
(二)录取
1.在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类别依据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所有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报该专业为第二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仍未录满,则从填报该专业为第三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报名,并在资格审核时现场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3月31日至4月4日在我校官网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单招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7月中旬寄发。
2.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4月4日17:00前将由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的放弃单招录取资格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3.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4.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