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办法
1.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艺术类公办本科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须各省相应类别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
3.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投档。
4.各专业按各省相应类别的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终投档录取方式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文化分为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具体以各省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