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要求
2024年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以我校发布的202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的通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开头)加试科目为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2)加试科目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不需要加试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二)我校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报考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1003)、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1006)、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1011)、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5、1007)、中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8)、公共卫生硕士(专业代码:1053)、体育硕士(专业代码:0452)。
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仅允许以下2种类型考生报考:
类型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已经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类型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本科或成人教育专升本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报名前应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且已取得医师资格证。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上述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swmu.edu.cn,复试时审核原件。
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
2.不允许跨专业报考的专业有: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100302)、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以及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02)、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1011)。
3.口腔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301)报考者应为口腔医学专业或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毕业。
4.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报考者应为医药类专业毕业。
5.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者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
6.临床医学硕士(专业代码:1051)、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1052)、中医硕士(专业代码:1057)专业学位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凡报考上述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规培,研究生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已经获得规培证书的人员或已完成规培过程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在住培期间考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向住培基地提出退出培训申请。住培基地依据与其入训时签订的协议予以处理,并按照省现行培训学籍管理规定,报省卫生健康委或省中医药局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毕教办”)备案。学生需将退训同意函报我校备案。该类人员进入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阶段后,须重新进行住培学籍注册,此前完成的住培内容和培训时间不予认可,须按专硕研究生专业所对应的住培专业进行重新培训。
临床学硕不招收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专硕的全科医学专业,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地(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不招收有违约记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被录取的服务期限内考生在学制期限内违约,将取消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籍,由此造成临床专硕不能毕业的后果自行承担;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注册、不能录取、不能入学、不能毕业等一切后果自负。
部分本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研究生时,按如下要求报考:
眼视光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学术学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学位;
康复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若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则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术学位。
7.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8.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9.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情况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