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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费多少钱一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3年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费有3200元、3500元、4200元、4600元、5060元、7800元等不同标准,以下是各专业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说明:通常来说,单招类专业学费和普通高考专业学费是一样的,录取后的学历以及在求职、升学、考证、等方面和普通高考录取待遇也是一样的。

一、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3400人。具体分类别、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普通类考生单招计划(含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非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专业组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

单招计划

专业组1(A)

应用化工技术

5060

50

精细化工技术

5060

122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4600

50

石油化工技术

4600

132

材料工程技术

4600

42

化妆品技术

4600

72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4600

102

食品生物技术

4600

102

分析检验技术

4600

50

药品生产技术

4600

160

生物制药技术

4600

54

药学

4200

150

专业组2(B)

化工装备技术

5060

137

数控技术

4600

110

工业设计

4600

5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12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55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0

110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4600

125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0

120

大数据技术

4600

70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600

94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5060

60

计算机网络技术

7800

60

软件技术

7800

120

专业组3(C)

建设工程管理

4600

50

大数据与会计

3500

200

市场营销

3500

124

现代物流管理

3500

160

电子商务

3500

182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3500

1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3500

100

商务英语(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

3200

60

合计

--

3400

二、录取办法

1. 录取顺序

最先录取单列的退伍军人、文体特长考生,退伍军人、文体特长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未录满计划转为普通类的计划。然后,按第一志愿分类别分专业录取普通类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2. 录取成绩

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3. 录取计划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先完成退役军人和文体特长生等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录取,剩余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在确保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非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4.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和总成绩进行排位,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录取原则:依照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整,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专业)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总分排名录取,录满为止。余下考生将按后续填报专业进行排名确认是否录取。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可在已录满专业服从调剂的余下第二专业考生中进行调整录取(应往届中职和技校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组调整录取)。若某专业其中一个类别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数时,则调整到同专业的另一类合格考生中,进行录取。

5. 文体特长生录取

文体特长生按各项目招生计划录取,录取专业不限。总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满分300分)或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录取,录满为止。

6. 退伍军人录取

退伍军人的录取按符合条件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填报的第一专业。

7.录取公示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分批次公布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如未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专业空缺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考生,递补录取名单另行公示。在学校网站公示后,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情节严重者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1)测试缺考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3)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

(4)参加学校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

9.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