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收费标准
2023年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费有3200元、3500元、4200元、4600元、5060元、7800元等不同标准,以下是各专业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说明:通常来说,单招类专业学费和普通高考专业学费是一样的,录取后的学历以及在求职、升学、考证、等方面和普通高考录取待遇也是一样的。一、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3400人。具体分类别、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普通类考生单招计划(含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非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单招计划 |
专业组1(A) | 应用化工技术 | 5060 | 50 |
精细化工技术 | 5060 | 122 | |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 4600 | 50 | |
石油化工技术 | 4600 | 132 | |
材料工程技术 | 4600 | 42 | |
化妆品技术 | 4600 | 72 | |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 4600 | 102 | |
食品生物技术 | 4600 | 102 | |
分析检验技术 | 4600 | 50 | |
药品生产技术 | 4600 | 160 | |
生物制药技术 | 4600 | 54 | |
药学 | 4200 | 150 | |
专业组2(B) | 化工装备技术 | 5060 | 137 |
数控技术 | 4600 | 110 | |
工业设计 | 4600 | 55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12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55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0 | 110 |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0 | 125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120 | |
大数据技术 | 4600 | 70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102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94 |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5060 | 6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800 | 60 | |
软件技术 | 7800 | 120 | |
专业组3(C) | 建设工程管理 | 4600 | 50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200 | |
市场营销 | 3500 | 124 | |
现代物流管理 | 3500 | 160 | |
电子商务 | 3500 | 182 |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3500 | 1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500 | 100 | |
商务英语(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 | 3200 | 60 | |
合计 | -- | 3400 |
二、录取办法
1. 录取顺序
最先录取单列的退伍军人、文体特长考生,退伍军人、文体特长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未录满计划转为普通类的计划。然后,按第一志愿分类别分专业录取普通类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2. 录取成绩
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3. 录取计划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先完成退役军人和文体特长生等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录取,剩余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在确保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非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4.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和总成绩进行排位,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录取原则:依照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整,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专业)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总分排名录取,录满为止。余下考生将按后续填报专业进行排名确认是否录取。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可在已录满专业服从调剂的余下第二专业考生中进行调整录取(应往届中职和技校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组调整录取)。若某专业其中一个类别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数时,则调整到同专业的另一类合格考生中,进行录取。
5. 文体特长生录取
文体特长生按各项目招生计划录取,录取专业不限。总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满分300分)或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录取,录满为止。
6. 退伍军人录取
退伍军人的录取按符合条件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填报的第一专业。
7.录取公示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分批次公布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如未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专业空缺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考生,递补录取名单另行公示。在学校网站公示后,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情节严重者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1)测试缺考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3)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
(4)参加学校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
9.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