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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潇湘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2023年潇湘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3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我校2023年湖南省单招总计划为2562人,具体分类别分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二级分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技术

3年

30

12400

大数据技术(华为ICT方向)

3年

80

16700

广告艺术设计

3年

150

124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3年

40

124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90

1518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140

12400

软件技术

3年

100

12400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122

11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80

12400

商学院

空中乘务

3年

50

14200

旅游管理

3年

30

11100

电子商务

3年

140

13880

市场营销

3年

30

11100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80

10300

商务英语

3年

20

103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30

11100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100

111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180

12000

数控技术

3年

30

11800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30

114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90

124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G移动方向)

3年

20

114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华为数据中心方向)

3年

80

164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20

124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10

124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30

118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30

124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50

124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20

12000

学前与军体学院

表演艺术

3年

20

15300

民族传统体育

3年

50

109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30

11400

体育教育

3年

110

11400

学前教育

3年

450

12000

二、考试与考核

第十六条学校秉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十七条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含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大类。

第十八条考试分类、考试科目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分类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报名信息为基础,将考生分为Ⅰ、Ⅱ两类。

1)Ⅰ类考生为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应届(2023届)高中毕业生。

2)Ⅱ类考生为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和成绩不全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类别

职业适应性测试

面试

Ⅰ类考生

不参加

参加

参加

Ⅱ类考生

参加

参加

参加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1)Ⅰ类考生,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0% )+(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 )】×40% 。

(2)Ⅱ类考生,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0% )+(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 )】×40% 。

第十九条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12日;未完成单招计划的高职院校要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

第二十条命题及保密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

第二十一条组考 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第二十二条评卷及登分 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