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3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学院全称: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学校简介:
我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批准建立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坐落在全球绿色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占地面积1200余亩,是贵州优质高职院校,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贵州省首批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贵州省唯一国家AAAA级研学校园景区。校园内山水相连,绿树成荫,绿地率达70% 以上,享有“花园式学校”美誉。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建有6个二级系部,开设26个专业;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学生技能突出,办学成效显著,近年来,有200余名师生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政策、方案和计划、考核、录取等事项的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由招就处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专业收费标准
三、报名条件和时间、考试时间及内容报名条件和时间
1、参加2023年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参加2023年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含中技)毕业生;
3、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4、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 2023年3 月13 日09:00至3月19日 17: 00。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 17: 00。考试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于2023年3月25日至26日参加我院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于2023年4月16日参加我院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我院组织,总分100分,采用网络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中职(技工)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考试时间: 2023 年3月4日9: 00-11: 30。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主要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测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可采用网络或到校实操方式进行。
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已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如未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四、录取原则与奖励政策
1、录取原则
遵照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方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其中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成绩)占40%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学院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如考生分数相同,则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2、奖励政策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符合申报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年;同时还可申请院级奖学金。
我院录取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符合特困生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元、3000 元、3500 元);学院为困难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春风基金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4、联系方式学校网址: htp://www.qnzy.net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