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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实施方案

2023年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实施方案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36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0】1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具备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且已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2.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外语语种为英语之外的其它语种考生被我院录取后,只能参加英语课程的学习)。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进行志愿填报,学院不另行组织报名。

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3月2日-6日;

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时间:2023年4月7日-9日。

五、缴费

本次单独考试招生,学院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六、准考证领取

成功填报我院志愿考生请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5日登录学院指定网址(https://imaadj.mh.chaoxing.com)自行打印。

七、考试

1.考试时间:

现场签到身份确认时间:

呼和浩特市主考点(校本部))

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8:30-12:00;

考试时间:

呼和浩特市主考点(校本部))

2023年3月12日(星期日)9:00-11:00;

自治区其它盟市考点考试具体现场签到身份确认、考试时间将在考试前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w.imaa.edu.cn)向考生公布。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参加考试,凡未携带以上两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2.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主考点:校本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自治区其它盟市考点具体地点将在考试前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w.imaa.edu.cn)向考生公布。

3.考试内容: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法。

(1)文科类试题内容

文科类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文科)、英语及职业技能考试等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500分。语文、数学(文科)、英语试题的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

(2)理科类试题内容

理科类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理科)、英语及职业技能考试等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500分。语文、数学(理科)、英语试题的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题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建筑类、旅游类、美工设计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机电类、医学类、汽驾类、幼师类、农学类毕业生试题内容由考生所属科类专业综合及职业技能考试等两部分组成,总分值为500分。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的内容为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实际操作等能力测试。

4.考试方法:线下机考。

八、录取

1.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2.采取“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3.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为准。

4.拟录取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公示并办理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书将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统一发放。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3.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十、纪检监督

电话:0471-6604028

十一、《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校友办公室)(立德楼C座一楼111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471-3996910,0471-3964369

邮政编码:0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