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原则,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市)2023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外语语种的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投档及录取原则:
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
3.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夏季高考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高低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实行高考改革、按照“专业(类)+院校”进行投档的省市,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相关专业,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4.对于春季高考考生,我校分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且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8.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