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均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录取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院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清”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美术类专业: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尚未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6.我院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对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我院经省招生部门核准备案、确定录取名单后打印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允许转入其他专业进行学习。除空中乘务专业外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