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方式与批次
1.录取方式:在列有我院招生计划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1)山东省内考生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我院定向培养直招军士参加提前批次录取,普通类考生参加常规批次录取;(2)省外考生严格执行所在考生省份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按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3.普通类考生(不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军士)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含山东省春季高考),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绩差。若无法满足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4.艺术类考生录取完全按照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5. 定向培养直招军士录取根据各兵种对身体体检和限制男、女生报考要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
6. 录取专业的确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所报志愿和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学院可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审查批准,以批准后的专业计划组织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院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78)或我院网站(http://www.mtotc.com.cn)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学院用机要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支付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