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吉林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俄语、俄语(中外合作办学)、日语和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德语、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专业招收英语或西班牙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捷克语、波兰语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和其他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小语种专业和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日双语、英韩双语)专业中除英语外的小语种均为零起点培养。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英语(英德双语)、英语(英法双语)、英语(英西班牙双语)、英语(英日双语)、英语(英韩双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翻译、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0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英韩双语)、朝鲜语、朝鲜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蒙古语专业只招收非蒙古族考生。
2.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
3.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4.普通专业(类)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和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类)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类);不服从专业(类)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类)优先,如专业(类)也一致,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5.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顺序排队”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须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60% 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 +统考成绩×40% 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当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7.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俄语(中外合作办学)、朝鲜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按旅游管理类招生;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按教育学类招生;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按新闻传播学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