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英语专业(本科)、应用英语专业(专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类)不限语种。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1.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
2.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或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各招生录取省份,各专业均按“专业清”原则录取,“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5. 优先级别。各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高考原始分数录取;当原始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先参考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相同则参考数学成绩,若语文和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6. 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7. 学校在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未录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一志愿(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8.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专业报考的省份(如:山东、河北、辽宁等)不能调剂,除此之外的省份,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考生服从调剂可以调剂到该省有招生计划的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9. 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除遵循以上1、2、3、4、6、7条款外,对吉林省招生考试院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先参考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相同则参考数学成绩,若语文和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仍相同则参考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几点说明
1. 凡考入我校下列本科专业(类)的考生:中药学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动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在左家校区就读。
2. 凡考入我校下列专科专业的考生:中药学、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驯导,在左家校区就读。
3. 其他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均在九站校区就读。
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韩国庆南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韩语等级考试合格,自第三年开始,可自愿申请赴韩国庆南大学学习,在韩国庆南大学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与韩国庆南大学两个学校学位证书。
5. 动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韩国中部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韩语等级考试合格,自第三年开始,可自愿申请赴韩国中部大学学习,在韩国中部大学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与韩国中部大学两个学校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