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工程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计划与录取第十二条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四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2023年“化工与制药类”(0813)学科按大类招生和培养:涵盖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环境科学与工程(082501)、精细化工(081308)专业。第十七条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部分计划用于招收职业教育师资方向考生。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各省、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应满足以下要求:普通类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单列类(选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第二十条 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配和退档的考生,学院不征求考生意见。第二十一条 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报考考生当年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投档线要求,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50% 与美术类统考成绩的50% 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二条 高考附加分: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第二十三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投档规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第二十四条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考生,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理工类理科数学成绩、文史类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还相同时,理工类理科综合成绩、文史类文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五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第二十六条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因实际工作岗位特殊要求,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七条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至本科工业设计、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和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本科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和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消防工程专业对视力不做限制要求。第二十八条 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投放的招生计划只用于“中兴产教融合合作班”项目的招生。只录取所填报志愿中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