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每个考生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二)我校录取工作将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
(三)我校对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予以承认。
(四)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五)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艺术类专业采用综合分,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七)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1)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为1.68米以上、女生为1.58米以上。(2)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①身高要求:女生160cm-174cm,男生170cm-185cm;②体态要求:五官端正,体形匀称;③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矫正视力(可佩戴隐形眼镜)达到0.7及以上;④听力要求:正常;⑤语言要求: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⑥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癫痫病、精神病史;⑦外形要求:五官端正,面部及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久治不愈大面积的皮肤疾病。(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①体态要求: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②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0cm-185cm,女生身高160cm-175cm;③视力、听力要求:无色盲、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