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综合测试(含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综合测试环节需向复试小组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由各学院负责审核。
复试总分40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复试总分240分),分为两大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满分120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1日(周六)上午9:00-12:00。
各学科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其中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满分120分),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综合测试原则:技能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50% ,着力考查考生动手能力、实验操作能力。学术学位实验类学科不能用笔试考查代替实践操作,专业学位实验类学科由各学院自主确定专业实践考核形式,人文社科类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安排相关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分值占比不超过50% (两部分比重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学术学位考生着力考查创新潜质和专业素养,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查专业应用能力。
综合测试要求:每位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其中在面试环节中应对考生逐一考核,且必须确保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英语测试的具体分值及测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拟定。
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参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学科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2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能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重复,同时还应加强实践技能的考核。每门科目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与所报考专业的其他考生同时进行。
三、录取工作
(一)确定复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复试结束后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本学科拟录取资格。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拟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各专业(或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复试环节符合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最终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1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
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试行)》(药大研〔2013〕173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奖学金名额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确定。如有最新文件,参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考生第一学年最低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考生录取入校后,第二学年起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标准按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五)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考生照片复查、证件复查、资格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等。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