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需要求一致。各学院具体调剂要求和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6.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满足“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复试。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