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调剂
(一)各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在调剂部分应当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必须根据国家、学校的规定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调剂生选拔规则,并经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不早于3月底。
(二)调剂复试需同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对应的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鼓励生源有缺口的学科从第一志愿报厦门大学的考生中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8.同等学力调剂生需符合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9.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10.院系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三)调剂程序
1.各单位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各单位将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送学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
4.考生按各院要求参加复试。
5.各单位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