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对应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统考数学(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二)、统考数学(三)等专业,统考数学(二)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三)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
(5)符合教育部调剂基本条件。
(6)符合调入学院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2.考生调剂申请流程
考生申请调剂首先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填报,招生学院审核考生填报的调剂信息,给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缴费等操作(具体以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为准)。考生调剂录取后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
3.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生源饱和的专业不接收调剂。少数生源不饱和的专业可接收调剂,接收调剂生源的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调剂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在学校研招网和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申请。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4.复试合格且已经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原则上校内学院可以互认,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5.调剂要求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文件为准,如调剂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则复试成绩无效。
二、录取与公示
1.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合格要求:非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 ;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达到满分6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学科(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3×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级大于调剂考生。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总成绩及单项成绩均须达到满分的60%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相关安排,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6.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近30天内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提交至拟录取学院,由我校医院统一鉴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拟录取公示后,考生须将《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由考生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入学。
8.档案与派遣: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9.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0.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点击链接查看各学院考研调剂相关情况:https://yz.uestc.edu.cn/info/1081/43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