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南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将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收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我校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调剂信息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各院(系)不得单独发布调剂信息。
二、录取工作
(一)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院(系)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招生院(系)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现退役(已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以及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相关复试条件及优先录取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四)“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五)“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我校对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六)我校除流动助教生、支边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