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交通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一)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二)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二、录取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一)录取标准
1.我校依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或方向,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我校《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排序录取。
2.存在缺额的专业或方向接收调剂生。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公示。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到招生学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