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1)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各部分具体操作方式及分数所占权重,参见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各专业可依据实际需要增加复试内容。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具体由相关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培养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专业复试录取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培养单位未规定的,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各培养单位有特殊规定的,按培养单位规定执行。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